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鸡工伤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宝鸡工伤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宝鸡市工伤鉴定后,多久能领到伤残津贴?
  2. 2021年宝鸡市工伤鉴定时间?
  3. 2023年陕西省工伤津贴调整方案?
  4. 宝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碍服务中心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间交材料?

宝鸡市工伤鉴定后,多久能领到伤残津贴

答:宝鸡市工伤鉴定后,一般情况下1年时间能领到伤残津贴。一般从单位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2021年宝鸡市工伤鉴定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日正常休息)。

宝鸡工伤保险,宝鸡工伤保险咨询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报送地点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楼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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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

2021年宝鸡市工伤鉴定第一次的时间已经在5月份进行过了,但是到现在为止结果还未出来,第二次鉴定时间由于疫情原因,目前还未确定,可以在宝鸡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网上查询鉴定结果和时间。有关部门会在***上公布鉴定结果。

有工伤认定书的,根据受伤的部位及治疗手术的不同,鉴定时间也不一样。如有内固定手术的,需要内固定取出后,两个月才能申请;内固定不需要取出的,则鉴定时间又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递交之后,一般是六十天给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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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超过这个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日正常休息)。

二、报送地点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楼410室。

三、要求

2023年陕西省工伤津贴调整方案?

工伤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21元、305元、289元、273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451元的,增加到2451元。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5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8元的,增加到1***8元。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718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544元。

宝鸡市人力***社会保碍服务中心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间交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宝鸡工伤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宝鸡工伤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